汝教〔2014〕21号 签发人:宋二虎
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中心校、市直各初中、各民办初中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河南省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〉(试行)的通知》(教技装[2008]217号)和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教装备字〔2014〕1号)精神, 2014 年全市中招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仍纳入中招统一管理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加强宣传,提高认识
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是义务教育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的重要性,通过多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取得广大师生、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。
二、考试对象、科目、时间及收费标准
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职专及职高的考生,均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实验操作考试。
考试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、化学、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。
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15日。
考试时间4月10日至15日。
考试试卷由省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。
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,计入中招总成绩。试题中的实验操作项目,按难度、完成时间不同,分为两类:较难的实验为A类(主考题),一般的实验为B类(副考题),每位考生考主考题1个,副考题2个。
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、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豫计收费[2003]966号)文件执行,按照收费标准规定,理化生每科4元,三科共计12元。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,并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三、考点设置
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的设置以考生离考点较近为原则,教学仪器配备要满足实验操作考试的需要,要配备有充足的易耗易损品。每个考点至少设两个实验操作考场,每个实验操作考场内设有13张实验台,水电设施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。设置考点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,市教体局组织验收。凡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考生到邻近考点参加考试。民办中学的考生可到邻近考点参加考试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,市教体局决定成立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。
组 长: 宋二虎(市教体局局长)
副组长: 刘善杰(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教育督导室主任)
李爱萍(市教体局副局长)
范文杰(市教体局副局长)
王鹏飞(市教体局副局长)
郭长伟(市教体局纪检书记)
靳海川(市教体局工会主席)
吴晓梅(市教体局招办主任)
熊小猛(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)
成 员: 李岳利(市教体局普教科科长)
臧贵金(市教体局教育装备电教管理中心
主任)
王灿伟(市教体局教研室主任)
张民周(市教体局监察室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电教管理中心,办公室主任由臧贵金同志担任,具体负责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各中心校、各初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负责本单位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实验操作考试工作,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,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责任,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和运行机制,严肃考试纪律,强化监督机制,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,确保2014年中招理、化、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。
(二)考点学校在交通、场地、设施等方面要为考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,以保证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质量和标准。
(三)要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学生安全。考生如需乘交通工具,所选用的交通工具要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,严格按照交通工具核载人数运送学生赴考。考生所在学校要切实负起考生赴考过程中的安全责任。各校需派学校领导担任考试领队,考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、卫生和考风考纪教育。在考试期间,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对交通、食宿、实验用电、易燃有毒药品的存放、使用,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的事故等,都要有防患预案,保证学生、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。
2014年2月21日